一、引进范围及对象
本公告所指引进人才是指从本市行政区域外引进的,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才,其中研究生是指全日制研究生和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规定的从2017年起通过全国统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
二、资格条件
(一)引进人才须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学历、学位、职称、专业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其中应届毕业生仅指2021年应届毕业生。海外留学回国人员必须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相应学历学位。
5.年龄要求:所有岗位一般要求1986年4月1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放宽至1976年4月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放宽至1971年4月1日(含)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4.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尚在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的;
6.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在怀化市行政区域内机关、企事业单位正式工作的;
9.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通过怀化市行政区域内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才引进且公示的;
10.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在我市相关企事业单位辞职未满一年或辞退未满两年的;
11.已通过我市以往市直企事业单位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考试环节后主动放弃的;
12、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政策待遇
1.住房补贴。对引进人才给予住房补贴,标准如下: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30万元,博士研究生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20万元,硕士研究生4万元。按每年20%分5年发放。
2.生活补贴。对引进人才给予生活补贴,标准如下: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每人每月4000元,博士研究生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每人每月3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2000元。发放期限为3年。
3.配偶安置和子女入学。从市外引进的博士研究生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才,其配偶是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编制人员且属于我市干部管理权限的,引进后一年内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在编制内给予对口安排,无固定工作的,积极推荐参加我市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其未成年子女申请就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由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学校给予妥善安排。
4.其他保障。对人才引进相关事项实行“一站式”服务,其人事档案转入、户口迁移、社会保险等服务事项由用人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在规定时间内负责办理,对引进人才在社会保障、户籍、就医、子女入学等方面提供政策咨询和便利服务。
四、报名及引进程序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19日9:00至5月6日17:00
2、报名方式:在怀化人事考试网在线报名系统网上报名(http://www.hhrsks.com)。现场确认时间请随时关注学院网站2021人才引进专栏通知。
详见《怀化市2021年市直企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公告》(http://www.hhrsks.com)
五、咨询电话
联系人:贾蓉
联系方式:学院组织人事处 0745-2775908
附件1:怀化市2021年第二轮市直企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目录.xlsx
附件3: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xlsx
附件2:怀化市2021年第二轮市直企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doc